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协会对团体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等21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现对团体标准立项进行公示:
序号
|
标准名称 | 牵头单位 |
1 |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2 | 儿童塑料饮水杯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3 | 密胺塑料餐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4 | 塑料奶瓶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5 | 一次性餐饮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6 | 可重复使用塑料餐饮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7 | 塑料吸管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8 | 金属保温容器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9 | 不锈钢餐厨具产品标签标示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10 | 其他金属餐厨具产品标签标示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11 | 奶嘴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12 | 烘焙用硅橡胶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13 | 纸杯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 | 家用纸餐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不粘锅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测研究院 |
16 | 食品接触用搪瓷制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测研究院 |
17 | 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18 | 不锈钢电水壶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19 | 陶瓷电炖锅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20 | 陶瓷餐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21 | 玻璃餐厨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请编制单位按照协会标准工作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立项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秘书处反馈,未在公示期内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熊若飞、张丽媛
联系电话:021-64372212、021-54336248
邮箱:safcmxh@163.com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627号301室
邮编:200031
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