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电促会〔2018〕26号)有关规定,由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团体标准《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基本要求》、《自营型电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并修改定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3日-7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联系。
联系人:陈福棣、姚园
联系电话:0571-87065525、85806719
电子邮箱:zjdscjh@163.com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浙江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基本要求.pdf
2、自营型电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pdf
3、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关于《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基本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