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突出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时效性,发挥标准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向全社会征集2022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立足需求,服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开展省级地方标准研制,全面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依法依规,协调一致。严格限定省级地方标准制修定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突出我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协调配套,加大省级地方标准整合修订力度,不断优化完善省级地方标准体系。
(三)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加快省级地方标准由追求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进一步强化省级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前期预研,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技术研究、试验验证和效益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省级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质量水平和成熟度。
(四)开放透明,注重实效。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应坚持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二、申报重点
(一)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放管服”水平为重点,突出“一带一路”黄金段建设、贸易服务、政务服务、融资服务、数字政府、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投资审批、招投标、品牌培育、信用监管、信息共享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二)以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增材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大数据、数据安全与治理、数据交易流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区块链、中医药产业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产品质量及其方法标准除外)。
(三)以打造富民产业,发展县域经济为重点,突出民俗、特色小镇与美丽乡村建设、智慧农业、休闲农业、智慧乡村、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地理标志产品(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质检总局批准)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四)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为重点,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与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农业种养殖新技术、高标准农田建设、节粮减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特色优势农产品、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五)以促进消费扩容升级,推进旅游业发展为重点,突出便民市场、特色街区、农村商贸中心建设与服务、森林康养、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智慧旅游、研学旅游、养生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自驾车旅游、休闲旅游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六)以健康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突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共阅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文化鉴赏、文体活动、文博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公园和科普基地建设、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标准项目。
(七)以促进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和管理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与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餐饮服务、居民服务、家政服务、健康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母婴照护、中介和咨询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标准项目。
(八)以夯实公共安全基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为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防控、核辐射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处置以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安全管理领域的标准项目。
(九)以守护青山、厚植绿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黄河流域上游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湿地和草原修复保护、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监测、土壤污染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碳达峰与碳中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十)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增进民生福祉为重点,突出社会治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智慧城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一体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标准项目。
(十一)以提升军民通用标准化水平,推动军民融合纵深发展为重点,突出基础设施以及后勤保障、装备维修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军民通用或军标转地标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先提交至标委会,由标委会遴选后提交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项目。
(二)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可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在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52.25.55:8096/Login.aspx”中提交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的上传扫面件)。
(三)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强化项目预研,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分析和相关试验、验证、论证工作。各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四)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畅通标准化工作咨询渠道,向咨询单位或人员及时解答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申报材料
(一)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应填写完整、内容详实。修订项目应在《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技术内容”一栏中重点阐述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主要技术差异。
(二)省级地方标准草案。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起草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内容,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的规定。
(三)预研材料。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调研分析报告(重点阐述调研范围、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状况、国内外标准情况、标准解决的问题、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标准实施效益评估等),试验、验证报告等。
(四)其他材料。品种登记证书、品种推广证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专利、科技项目支撑等材料。
五、项目管理
(一)各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制过程的监督,对起草单位敷衍了事、不认真开展编制工作、标准技术内容与当前实际脱节等情况进行纠正与指导,必要时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终止项目立项计划的建议。
(二)标准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标准名称编制标准,不得随意变更标准名称、标准适用范围等。
(三)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省级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期限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在原项目立项计划期满前1个月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提出延长期限申请的,原立项计划期满后终止执行。
附件: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联系人:赵金鹏 张晓春
电 话:0931-8533593(85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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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