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荒漠化防治监督等职责,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荒漠化地区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监测(试行)》等4项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黄金
电话:(010)65645419
传真:(010)65645411
邮箱:hongxianchu@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5. 《荒漠化地区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 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7. 《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
8.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监测(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9.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监测(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10.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doc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部内征求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