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沪牧医学[2022]第17号)规定,经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批准对《上海地产猪肉质量分级与评价》、《上海地产猪肉加工、流通与标识》、《猪冷冻精液标准化生产技术》、《全价宠物食品 泌尿道处方粮通用要求》四项团体标准的制订进行立项。
以上四项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上海生猪行业协会、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和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请起草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学会秘书处反馈,未在公示期内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肖长峰
联系电话:021-62205471,18918162240
电子邮箱:xcf1234567@163.com
附件: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一览表
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