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评审和研究,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见附件)。
请各主要起草单位和相关企业按照《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产业政策,认真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根据《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谁需求、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工作经费原则上由标准立项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5日
浙生环协〔2023〕35号关于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2023年第二批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_扫描.pdf
相关标准如下: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非分散红外检测法(NDIR)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