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金酱酒业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中国食品发酵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金酱年份酒》团体标准已起草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有任何异议,请在截止日期前向起草组提出书面意见。
提出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书面意见接收邮箱:921602193@qq.com
起草组联系电话:0851-85830859 18096134751
联系人:刘伟钰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2023年5月10日
金酱年份酒团标编制说明(初稿)0510.pdf
金酱年份酒团体标准(初稿)0510.pdf
金酱年份酒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函_纯图版.pdf
征求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