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发展,渔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我们共制定和发布渔业国家、行业标准近800项,地方标准1100多项,这些标准在渔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渔业标准化工作的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但不可忽视的是,多年来标准"适用性差"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随着现代渔业的发展,渔业标准化工作日益受到重视,而在实施标准化过程中,人们发现"标准质量"日益成为影响渔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提高标准质量就成为迫切解决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提高标准质量关键在于抓好标准制定工作,以下是笔者针对标准制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所做的一些浅显的思考,期望与广大渔业标准化工作者共同探讨和商榷,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视,以期收到提高渔业标准质量之实效。
一、充分认识做好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对于"标准",大家尚无一致公认的定义。根据199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及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指导原则或特性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从该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标准具有以下特性:标准的制定和贯彻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标准是"协商一致"的结果;标准经由特定过程和形式颁布;标准具有时效性;"统一"赋予标准一定的"强制性、约束性".
可见,标准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其特性和发挥作用的好坏,而标准质量直接决定于标准制定的各环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标准化在渔业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得到公认,标准化是现代渔业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但这些标准化效益的取得和实现,取决于是否正确制定标准和组织实施标准。因此,制定好标准便成为开展好标准化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渔业标准制定存在的问题
渔业标准是农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行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约占四分之一,其管理也比较规范。总体上,标准质量也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和注意,一是同一类标准内容和结构不尽相同,给使用者带来了困惑,也极严重地影响了标准的权威性。二是征求意见数量、范围、形式以及对意见的处理等随意性大,缺乏说服力。三是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不能为标准文本提供支撑。四是关键指标、关键问题未作充分的调查研究,随意性较大。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就根本来说,主要问题是标准制定,包括标准编制和审查过程不规范、不严格等。主要表现在:
(一)标准制定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仅渔业标准,任何一项标准发布实施后,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对生产活动产生影响,正因如此,要求标准制定人员一定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制定标准是一件非常繁琐的工作,尽管标准文本往往比较简单,有的甚至寥寥几句,但这看似简单的文本,却是建立在搜集和查阅大量资料、进行大量试验和调查研究基础上凝炼而成的,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很难高质量地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我们经常发现标准内容相互重复交叉、有些标准的技术数据有问题,标准重复性差以及编写格式和所用术语不规范的现象等一类错误,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标准制定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恐怕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标准制定缺少制度和规范引导。根据《农业部国家(行业)标准的计划编制、制定和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了标准制定需经过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及报批等环节,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也对规范标准的制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规定对每个环节具体规定不多。据了解,各行业做法也不尽相同。但由于农业标准包含内容非常丰富,仅就渔业标准而言,构成就非常复杂,按专业分为渔业标准,通常包括淡水养殖、海水养殖、水产加工、渔业机械仪器、渔具与渔具材料、渔业资源环境、观赏鱼及水生动物防疫等标准。每一类标准规范的对象不同,其内容、结构和要求都不相同,应该有一个规范来指导各种标准的制定,但多年来,由于我们重点在于完善标准体系,忽视了这样的规范和制度的建设,给渔业标准质量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标准审查不严格。标准审查是标准制定程序中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标准质量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提高标准水平,发布实施后能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行业)标准的计划编制、制定和审查管理办法》都对标准审查做出了具体规定,多年来,渔业标准的审查也较好地贯彻执行了有关规定,但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执行不是很严格,标准审查专家的选择和审定程序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应该承认,现在渔业标准中很多问题是由于审查不严格造成的,对标准审查缺乏正确认识,审查过程中,很多标准起草人对审查专家抵触程序较大,有时候审查专家也没有做到严格把关,坚持原则。
三、做好标准制定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标准是一种特殊规范,从渔业标准构成主体来看,主要为渔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规范的是渔业从业者的技术选择行为。但是,我们多加留意就会发现,一些标准中存在着的标准相互重复交叉、有些标准的技术数据有问题,至于编写格式和所用术语不规范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就根本来说,主要应是标准编制过程不规范,审查不严格造成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标准质量,就必须加强标准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一)提高责任意识,改进渔业标准制定工作。渔业标准是依照已认识的客观规律,已掌握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渔业生产活动的技术守则,去指导和制约渔业生产活动,以避免因违反客观事物规律而受到惩罚、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从渔业标准内涵来看,渔业标准制定应遵循一定规律,并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十分繁琐、艰苦,因此,要做好渔业标准制定工作要有高度责任心。
"于责任心上下功夫,于细微之处见水平"是我们很多标准制定人员对于做好标准制定工作的共同感受,也应该成为我们标准制定人员具备的工作态度。对于标准每一个细枝末节都不放过,要做到"谨小慎微",甚至"斤斤计较",对于标准中的每一个问题,标准制定人员的态度都应是"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总之,要做好标准制定工作务必要提高责任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引导渔业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健全渔业标准制定制度建设工作,逐步使渔业标准制定工作走向制度化工作轨道,使各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矩可守。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分类制定规范,制定养殖、加工、资源、环境、防疫、渔船等标准制定指南,使之作为渔业标准制定人员共同遵守的规范。进一步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环节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提高渔业标准质量工作置于有效的规范和制度管理中。简而言之,就是要使渔业标准制定工作"标准化".
四、严格标准审查,确保标准适用性
标准审查是标准制定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标准质量的重要环节。渔业标准审查要进一步规范,严格标准审查过程,切实提高标准质量,逐步完善技术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的制度,建立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对标准内容和数据负责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初审质量负责制、审查专家组长审查负责制、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回避表决制等制度和规范。改革渔业标准审查和专家组成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专家大胆负责、认真审查,有利于提高标准质量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