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等 6 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此6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附件 批准立项团体标准名称
序号 | 名称 |
1 | 《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
2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
3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 |
4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钢铁生产企业》 |
5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天然气生产企业》 |
6 | 《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
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