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东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林学会关于征集2022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粤林学函〔2022〕6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和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广东省林学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议,决定对第二批申报的《切花百合温室栽培技术规程》等9项团体标准项目予以立项。现将2022年度团体标准第二批立项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项目合同书
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广东省林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合同书”(附件2),经牵头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至省林学会正式签署,同时将合同电子版发至383147220@qq.com。
二、落实项目实施条件
各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多单位人员参与的标准起草工作组,落实项目经费等实施条件,保证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及时报送各阶段标准文稿等材料,并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三、确保标准制定质量
要切实按照《广东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等要求,严格执行标准编制程序,确保标准编写的规范性,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做好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紧密衔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行业内达成最广泛共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粤林学[2023]2号-广东省林学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团体标准第二批项目立项的通知.pdf
相关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