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牵头申报的《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团体标准,经组织专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尽快组织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高质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编制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
陈莹艳 0571-85871051 18158434007
钱 锋 0571-85871051 13738170558
邮箱:hyfg@121jk.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新天地商务中心 12 幢 10 楼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