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我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我厅委托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传真:(0898)65313255或电子邮箱lvlingui@hainan.gov.cn。
附件:1.海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海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海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海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