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推荐性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计划号:20220850-T-607)经标准起草组研究、起草,现已完成了该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附件1、附件2)。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现组织对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word版、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王波 尹从绪
电 话:010-83516760
E-mail:cyxin@car.org.cn
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关于对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pdf
附件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