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昆明市餐饮与美食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申报的《昆明市中小学校集体供餐加工过程微生物污染防控指南》和《鲜奶吧加工巴氏杀菌乳的微生物污染防控指南》2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2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昆明市餐饮与美食协会。
联系人:吴佳容
电 话:182130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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