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食用植物油中苯、甲苯、二甲苯残留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聂志乐
电话:0750-3286058
邮箱:404542885@qq.com
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
2024年10月29日
江质协〔2024〕11号江门市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发布《食用植物油中苯、甲苯、二甲苯残留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