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前期征求意见、专家审定,现已完成团体标准《泰州知名品牌 标识使用管理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至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张俊 电话:0523-86882368 邮箱:tzppjs@163.com
附件
1.《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2.《泰州知名品牌 标识使用管理规范》(公示稿)
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20241114《泰州知名品牌 标识使用管理规范》(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