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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发布日期:2010-01-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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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新华社电 《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初级农产品要求》1月8日在山东安丘通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标志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即将拥有国家标准。

    据新华社电  《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初级农产品要求》1月8日在山东安丘通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标志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即将拥有国家标准。

    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农业大学等部门的9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是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现状,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在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而成的,可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参考。

    据了解,我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分属不同的部门,相互之间往往缺少有效的统一、协调手段。区域化管理就是在一定区域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标准为切入点,整合行政管理和检测资源,加强区内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等综合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我国食品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审定专家们认为,这一标准对各级地方政府控制区域内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捕捞等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预防、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的各种危害,实现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标准依据,是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自主创新,并经过了实践的检验验证,填补了国内和国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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