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申请的《葡萄酒中4种黄酮类物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葡萄酒中5种挥发性酯类物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葡萄酒中5种羟基苯甲酸类物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葡萄酒中5种羟基肉桂酸类物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葡萄酒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5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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