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着重解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提高标准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产业发展为目的,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食品产品标准等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检验方法,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不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集范围。
二、立项申报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围绕公众健康保护和风险管理所急需。具体包括:对公众健康保护的重大意义、解决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省内外产业发展情况、国内法规标准情况、对产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立项建议应当预期能够解决经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风险评估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有较充分的科学依据,包括:现有市场、行业和企业调查数据、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
(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四)标准制订、修订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关制定、修订任务。
三、报送程序与时限
(一)各单位、组织或个人提出的立项建议,请按要求填写《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详见附件)。如有多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时,请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二)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三)报送《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时,请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利敏 0871-65193194、6519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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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