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深大总医院、深大华南医院,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序组织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部门,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专业人员;
3.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4.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专业领域,具备制修订地方标准或编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符合《通知》的征集重点方向,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具有必要性、科学性、普遍性、适用性、先进性;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属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第五条规定的范围;
3.具备制定标准所需的专项经费、专家团队、工作场所等基础条件,并成立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及其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起草工作组;
4.参与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具有代表性、广泛性;
5.有熟悉标准起草工作的人员参与起草工作;
6.具备符合GB/T1.1—2020编写要求的标准文本初稿。
二、申报材料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1.《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2025年)》(附件3);
2.《2025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
3.地方标准文本初稿(参考模板见附件5);
4.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项目。
1.《2025年深圳市行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汇总表》(附件6);
2.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文本初稿(参考模板见附件7)。
三、申报要求
(一)为确保项目质量,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不超过2个。立项建议获批立项后,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积极推进制修订工作,组织工作团队、保障工作经费、安排研制计划。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保证在立项计划发布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不能在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我委申请延期,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二)各区属单位牵头申报的,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由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报送我委;委属各单位、深大总医院、深大华南医院、社会团体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牵头申报的,直接报送我委。
(三)请各申报单位加强申报项目质量审核,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择优提出立项建议,于2025年2月10日前(星期一)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的立项建议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本(其中,附件3须同时报送加盖公章扫描件版本)报送至指定邮箱bwhmsc@wjw.sz.gov.cn,逾期未申报的,将不再受理。我委将按规定遴选确定,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立项申请。
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建华,15989855777;赵晓怡,15019263358)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2025年).doc
附件4:2025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5:地方标准文本模板.pdf
附件6:2025年深圳市行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7: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