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精神,结合海南省经济发展实际及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海南省淡水养殖罗非鱼碳足迹标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本标准旨在为规范海南省淡水养殖罗非鱼的碳足迹评估与管理提供统一依据,推动淡水养殖产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低碳技术应用与清洁生产,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养殖业整体的环保水平。
欢迎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加入标准起草工作,意向参与者请与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联系。协会将为参与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推动标准的顺利制定和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国栋
联系电话:19943353113
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