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省市场监管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5年度标准化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以《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为项目征集的主要方向,具体领域如下:
(一)农业农村。粮食、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畜禽渔业、特色农产品、农产品(食品)加工、农业新业态、乡村建设。
(二)工业。汽车、装备制造、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卫星、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建设、绿色低碳。
(三)服务业。旅游、养老、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休闲康养、文化、体育。
(四)社会事业。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城乡基层治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服务。
二、项目类别
此次征集的标准化项目包括申请立项项目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一)申请立项项目。
1.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政府治理、生态强省、民生保障等领域标准体系研究。
2.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重点支持我省特色资源产业、标准提升行动等方面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3.标准化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标准化项目征集、论证、评审、验收及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标准化专业培训及人才培养,重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评估评价,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团体标准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标准比对评价和监督检查,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标准文献保障,吉林东北亚标准研究中心建设,吉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东北三省一区标准化协同发展,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标准化工作。
(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1.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通过验收的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列入2024年度吉林省标准化科研和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
2.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承担国外权威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省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任务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等项目。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银行账号,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吉林省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吉市监标准字〔2024〕24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要求
请中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好本行业领域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填报材料。
1.申请立项项目。
(1)申报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基础性工作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报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供标准草案,草案需明确提出标准的主要章节和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基本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度。
(3)申请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后,将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资金额度予以事后奖补,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批复或批复后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解决。
2.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1)申请资金奖补项目的单位,应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任务书(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同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按资金支出明细顺序提供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申请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奖补项目,须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
(3)申请省级标准化科研以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奖补项目,项目申请书、任务书以立项时填报的为准,不需要重复填报,也不需要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
(4)申请承担国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奖补项目,须提供批准文件。
(5)申请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奖补项目,须提供承担省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任务的佐证材料。
(6)申请承担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奖补项目,须提供企业标准“领跑者”信息平台正式公布的评估方案,并附已公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二)部门审核推荐。
申报单位将材料报项目归口管理的中省直有关部门审核。中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填写2025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汇总表(附件5)。审核通过后,请中省直有关部门通过省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向省市场监管厅正式发函推荐申报,将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同时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通过省政府公文交换系统发给省市场监管厅,电子版(word版及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其中,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中省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对地方标准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地方标准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对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进行审查。提供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的立项论证评估意见,已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意见,未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专家组,由专家组提供意见。提供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表,列出本领域需要复审的地方标准清单,提出修订、废止建议。
五、受理审核
省市场监管厅对项目集中受理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集中审核的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4月30日,审核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申请标准化科研及标准制修订立项:省标准研究院楚文一,电话:18833235571,邮箱:953915400@qq.com
申请标准化基础性工作立项、申请资金奖补项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准化管理处潘湛波,电话:0431-85237117,邮箱:panzb701225@163.com
附件:1.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标准化项目任务书
4.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2025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