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养学会牵头起草了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3部分:微量元素》,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19日。意见可通过本网页或邮箱反馈。
邮箱:baijing@ninh.chinacdc.cn。
附件:1.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第3部分:微量元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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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学会牵头起草了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3部分:微量元素》,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19日。意见可通过本网页或邮箱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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