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对《团体标准星级评价规范》《标准价值创造服务商建设规范》《标准价值创造服务商评价规范》《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标准价值创造服务商》《“检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进行评审。经评审,该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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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对《团体标准星级评价规范》《标准价值创造服务商建设规范》《标准价值创造服务商评价规范》《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标准价值创造服务商》《“检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进行评审。经评审,该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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