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完善各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着重加强服务民生、公共安全和优化环境标准的制修订,完善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一步提升工业、农业、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经过全省各部门、各单位标准项目申报,专家可行性论证,我局最终确定了137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其中:工业类38项;农业类57项;服务业类32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类10项。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标准提出单位应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起草单位,并加强督导,确保在一年内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2、各标准起草单位应及时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对照相应的标准,草拟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生产、管理、科研等各相关方的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文件。
3、标准审定一般实行会议审查,须在审查前一个月提出标准审定申请,并将标准文本(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以及拟邀请的审查专家名单等材料电子版提交到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经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安排会议,完成标准专家审定。
联系人:刘玉 电话:0311-67568080
E-mail:liuyu1285@163.com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