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关于对《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等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推荐文章

关于对《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等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5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关于对《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等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及委员:


  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第1归口单位)和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第2归口单位)共同归口管理,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贵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刘春宏


  电子邮件:chunhong521@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250103


  电话:0531-89701976


  传真:0531-89701986


  附件1:《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附件2:《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附件3:《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附件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附件5:《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附件6:《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附件7:《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附件8:《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附件9:《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附件:


  附件1:《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附件3:《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附件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附件5:《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附件6:《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附件7:《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附件8:《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附件9:《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相关附件在线预览:


  《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聚氯乙烯(PVC)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征求意见稿)


  《聚丙烯(PP)塑料再生料的表征》编制说明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