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市质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补充申报的2014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围绕《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行动纲要(2014—2020年)》和《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要求,以促进科研成果、专利技术通过标准化实现市场化、产业化为目标,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民生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的标准体系,我局对各单位补充申报的2014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了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决定将《陕南水稻高产栽培技术规范》等23个项目列入我省“2014年第二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应于2016年8月30日以前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如需了解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及相关要求,请在陕西省质监局官方网站下载《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及相关要求说明》(下载网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业务直通车—标准化—文件资料栏目,网址链接是www.snqi.gov.cn/depart.htm?id=4)。
三、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标准起草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标准发布实施后,我局将根据标准对我省相关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四、对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各相关单位如有补充或变更要求,请及时与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87292249、13384954009
电子邮箱:sxbzhc@126.com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