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立项原则
( 一 ) 地方特点。
反映本省地方食品特点和符合本省食品产业发展需求。
(二 )监管优先。
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立项建议优先。
( 三 )突 出重点。
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
(四)广泛参与。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立项范围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但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重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
1.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方法 。
3. 适宜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本省特色食品。
三 、相关要求
1.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2.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填写《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完整详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支持性材料。
3. 申请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相关部委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重复。
四、立项建议报送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1.电子文件报送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填写,与支持性材料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scwjwspc@126.com 。
2.纸质文件报送。将所填写的《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及相关支持性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邮寄至省卫生计生委。
3.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 0日。
4 . 报送的立项建议,经过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通过后列入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 : 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 李磊
联系电话:028-86133935 、 028-86139825 (传真)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 号
邮政编码: 610041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