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立项审核、标准起草、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等程序,组织完成了《化妆品用原料 甘草酸二钾》等十三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批准发布。
协会允许并鼓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自愿采用上述团体标准,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联系协会专业部门。
专业部门联系人:
香料香精部:刘华 13001092530 liuh@caffci.org
化妆品部 :张鹏 15910953475 zhangpeng@caffci.org
附件: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