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战略部署,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聚焦食品营养健康产业创新技术、营养食品功能特性研究与宣称、营养健康食品产业标准体系等热点话题,推动食品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改革和特殊膳食领域标准发展需要,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6)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9年特殊膳食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筒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
(三)突出重点,服务需求。紧密围绕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二、立项重点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需要,加大标准立项力度。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新兴产业标准制修订。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关键领域标准研制。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重要标准制定。强化民生领域、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标准有效供给。
(二)实施重大战略规划。
深化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等重大规划。积极推动标准化军民融合,加快军民通用国家标准制定。
(三)扎实推进改革任务。
贯彻新标准化法要求,优先立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落实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筒结论,重点支持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
(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支持相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落实《“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等,积极推动关键基础领域技术标准研制。
(五)瞄准国际提高水平。
鼓励结合国情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重点支持国际国内同步制定标准项目,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一致性水平。落实《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重点支持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项目。
三、国家标准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
-一省级标准化行政主部门申报的项目应在“备注”栏中说明与相关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沟通协调的情况。
-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军民通用”。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二)报送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项目建议书及标准文本草案电子版发送至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公共邮箱。
四、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
按照《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推荐性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由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各单位可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相应申报公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五、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标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东思源
电话:010-53218288-6653电
子邮箱:tc466@scff.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621
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