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厅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sttfgbzc@163.com)。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hbepb.hebei.gov.cn/)“政务公开”-“科技标准”-“意见征集”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生态环境厅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908915(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