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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网通办”助力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新规发布

发布日期:2024-12-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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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规范本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了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的标准备案管理工作,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上海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办法旨在规范本市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简化政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从而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按照新的备案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若制定了比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则需要进行备案管理。市卫生健康部门作为主要负责机构,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了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使得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标准备案。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其制定的标准严于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在备案过程中,企业需提交企业标准文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如果这些文件可以通过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获取,则无需重复提交。对于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企业应及时改正并在平台上明示废止信息。此外,市卫生健康部门将在官网上公布所有备案标准,方便公众查阅下载。

新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底,取代了之前的版本。此举措不仅有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自我管理和责任落实,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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