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772-2018 行业用水定额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农、林、牧、渔业、工业、第三产业的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工业、第三产业取水及用水管理。本标准可作为本省开展水资源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用)水计划、用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注:未列出的行业、类别、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
相关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红茶发酵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等7项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