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LHS 0038 S-2021 鹿鞭黑松露膏
Q/CLHS 0038 S-2021 鹿鞭黑松露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养殖鹿鹿鞭(经净选、清洗、绞碎、研磨、匀浆、蛋白酶酶解)和鹿血(经过滤、研磨、匀浆、蛋白酶酶解)为主要原料,添加黑松露(块菌Tuber melanosporum)、山药、玛咖粉、枸杞、桑椹、黄精、茯苓、肉桂、益智仁、杜仲雄花、人参(人工种植四年或五年生)、韭菜花、蛹虫草、覆盆子经过原料预处理和提取的提取液,添加鹿胶、麦芽糖醇,经熬制、灭菌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鹿鞭黑松露膏(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为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