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QS 0001 S-2021 骨抽提物
本标准规定了骨抽提物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牛、鸡、羊中的一种或几种)的鲜(冻)骨和生活饮用水为原料,添加食用盐、蔬菜(白萝卜、胡萝卜中的一种或全部)、香菇、香辛料(大葱、姜、大蒜、八角、白胡椒、花椒、桂皮、丁香、肉豆蔻中的一种或几种)、陈皮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清洗、破碎、蒸煮、过滤、静止分层,收集下层的水溶性抽提物,经浓缩、调和(杀菌),添加或不添加木瓜蛋白酶Papain(木瓜Carica papaya)、经过酶解或不酶解、灌装而成的非即食骨抽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