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YCS 0041 S-2021 肉脯类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肉脯类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肉、禽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鸡蛋、鱼露、食用盐、蜂蜜、小麦纤维粉、香辛料、味精、甘油(丙三醇)、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红曲红、红曲米、辣椒红、双乙酸钠、葡萄糖酸-δ-内酯、乳酸钠、谷氨酰转氨酶、食品用香精等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可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修整、绞碎、配料、成型、烘干、烤制、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肉脯类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