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香辛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豆蔻、香豆蔻、草果、香叶(月桂叶)、芹菜、辣椒、桂皮(肉桂)、小茴香、甘草、八角、肉豆蔻、黑胡椒、白胡椒、干姜、胡麻、丁香、高良姜、百里香、花椒、麻椒、砂仁、山奈、薄荷、荜拨、菖蒲、莳萝、土茴香、圆叶当归、细叶芹、辣根、龙蒿、杨桃、黑芥籽、刺山柑、葛缕子、阴香、大清桂、芫荽、藏红花、枯茗(孜然)、姜黄、香茅、枫茅、阿魏、刺柏、木姜子、椒样薄荷、留兰香、九里香、甜罗勒、甘牛至、牛至、欧芹、多香果、迷迭香、白欧芥、罗晃子、蒙百里香、香椿、香旱芹、葫芦巴、香荚兰中的三种及以上原料,经预处理(挑拣去杂、粉碎)、配料、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复合香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