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YD 0003 S-2019 粮食制品
本标准代替Q/JYD 0003 S-2016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类(大米、小麦、玉米、燕麦、荞麦、小米、高梁等)、豆类(大豆、红豆、绿豆、白扁豆、芸豆等)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药食两用食品(薏苡仁、百合、芡实、莲子、枣、山药、枸杞子、山楂、桂圆、白果、杏仁、黑芝麻、茯芩等)及坚果(花生仁、桃仁)葡萄干、甘薯、脱水蔬菜等辅料,经选料、干燥、按一定比例调配、包装等工艺而成的粮食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