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CSH 0001 S-2018 饮料浓浆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浓浆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白砂糖、果葡糖浆、浓缩果蔬汁、茶叶及茶制品、乳及乳制品、谷物、可食用植物提取物等国家允许的食品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入或不加入食用香精和(或)甜菊糖苷、苯甲酸钠、山梨酸钾、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食用色素、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食品添加剂,加入或不加入维生素C等营养强化剂,按规定的工艺生产加工,工艺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以下:调配、搅拌、定容、萃取或者不萃取、离心或者不离心、均质或者不均质、杀菌或者不杀菌、灌装,经包装制得的饮料浓浆。(以下简称产品)
该产品不适合直接食用,仅供现制饮料使用,需按规定比例稀释后食用,可加入或不加入食品级气体,可以加热、冷藏或冷冻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