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YXF 0007 S-2019 方便火锅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火锅食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真空包装的熟肉制品包、酱腌菜和藻类制品包、蛋制品包、调味面制品包、肉丸包、动物性水产制品(鱼豆腐、鱼丸、虾球、蟹棒等)包、湿淀粉制品包、大豆蛋白制品包脱水蔬菜(根茎类、叶菜类、甘蓝类)中多种为主要原料,以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复合调味料包、食用调味油包、藤椒油包、油炸小食品(花生、青豆)包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为辅料,可以配备或不配备发热装置及餐盒、餐具包,经组合包装制成的便于携带和食用的方便火锅食品。食用时需要拆包、调配,利用自带的发热装置加热或利用微波炉、电磁炉和(或)开水锅等方式加热或开水冲泡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