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CCL 0001 S-2019 粥料
本标准规定了粥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黑米、糯米、小麦仁、绿麦仁、玉米、高梁米、大米、糙米、荞麦仁、紫米、薏米仁、大黄米、小米、黑麦仁、红米、玉米糁、燕麦片、黑麦片的一种或几种)、豆类(豇豆、红小豆、豌豆、四季豆、青豆、芸豆、扁豆、黑豆、红豆、绿豆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坚果籽类(花生仁、南瓜籽仁、核桃仁、蚕豆、栗子仁的一种或多种,总量不超过10%)、果蔬干制品(红薯干、桂圆干、紫薯千、干制红枣、胡萝卜干、脱水菠菜、干葱、脱水大头菜、葡萄干、南瓜干的一种或多种, 总量不超过15%)、食用菌(银耳、香菇的一种或两种,总量不超过5%)、药食同源物质(莲子、枸杞、百合、茯苓、决明子的一种或多种,总量不超过8%)、淀粉制品(西米)、食糖,经清理、调配混合、抽真空或不抽包装制成的需要热制后食用的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