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KHJ 0001 S-2019 调味茶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茶或黑茶或红茶或乌龙茶或黄茶或白茶为主要原料,玫瑰茄、杜仲雄花、菊花、桂花、茉莉花、金银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百合、荷叶、桑叶、辣木叶、显齿蛇葡萄叶、青钱柳叶、枸杞子、柠檬、决明子、甘草、茯苓、葛根、薄荷、罗汉果、鱼腥草、蒲公英、橘皮、姜(生姜或干姜)、山楂、枣(大枣、酸枣、黑枣)、淡竹叶、山药、人参(人工种植)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不超过14种),经配料、粉碎、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调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