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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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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废止日期 | 暂无 |
HJ 495-2009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水质采样的规范和指导,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采集各种水体包括废水、底部沉积物和污泥的质量控制、质量表征、采样技术要求、污染物鉴别采样方案的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水体包括底部沉积物和污泥的采样方案设计。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1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7-91)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