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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和调制乳粉》新食安国标五大修订要点解读
日期:2024-03-14 15:02  
【核心提示】2024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 GB 19644-2024)在内的共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6项修改单。
  • 【来源】食品伙伴网

 自2017年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19644-2010)启动修订工作,历经多次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至2024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 GB 19644-2024)在内的共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6项修改单。为了让公众及时掌握本次标准修订的重要内容,食品伙伴网对比了2024版与现行2010版标准,提炼出五大关键修订亮点,供大家参考。

【亮点一】:标准名称调整明晰

新版标准将名称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这一改动使得标准涵盖范围更为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

【亮点二】:扩充特色奶畜乳粉要求

2024版标准中,将原定义中的“生牛(羊)乳”扩展为“生乳”,适应当前乳制品行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将牦牛、骆驼、驴、马等特色奶畜所产乳粉纳入标准并设定相应技术要求。

【亮点三】:严格规定产品原料来源

新版标准明确规定产品原料必须为“单一品种的生乳”,以防止掺假行为。同时,针对调制乳粉的定义进行细化和优化,明确提出“来源于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得低于70%”,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亮点四】:增设活性菌种产品的活菌数下限

在微生物限量方面,新版标准首次提出对于添加活性菌种的乳粉产品,其活菌数应至少达到106CFU/g,确保产品品质和功能宣称的真实性。

【亮点五】:强化产品标识要求

为了加强乳粉监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并明确乳粉真实属性,2024版标准新增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标识要求。具体包括:产品需标注为“乳粉”或“调制乳粉”;牛乳粉可标为“乳粉”或“奶粉”,而其他奶畜来源乳粉需注明奶畜品种,如“羊乳粉”或“羊奶粉”;调制乳粉亦有类似标识规定,强调主要奶畜品种信息。

【结语】

综上所述,相较于2010现行版标准,2024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在标准名称、特色奶畜乳粉要求、产品原料来源、活性菌种活菌数要求以及产品标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修订和完善,从而更科学、严谨地保障乳粉和调制乳粉的产品质量安全,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积极推动了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   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与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比对 2024.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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