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菌饮料(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乳酸菌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 所定义的乳酸菌饮料,适用于以水、生乳、乳粉、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果葡糖浆、果胶、瓜尔胶、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海藻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山梨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纽甜、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钾、三氯蔗糖、DL-苹果酸、柠檬酸、乳酸、柠檬酸钠、食品用香精)及食品营养强化剂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经原料验收、调配、杀菌冷却、发酵、调配、均质、灌装、杀菌、降温吹干、成品为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乳酸菌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