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分别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目前,2007年发布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已不完全符合本市水产养殖管理现状,随着《上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5年)》出台,亟需结合新一轮水产养殖产业布局和规模,制定地方性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明确池塘养殖尾水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等,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